关于中央专项项目(自然科学类)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
2024-07-16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定期集中开展中央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科发院组织校外专家对2024年上半年集中提交验收材料的中央专项项目(自然科学类)进行了评审验收,现将验收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(详情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:7月17日至7月19日。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应事实依据进行反映,并注明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方式:027-67842040 544820490@qq.com
科学研究发展院
2024年7月17日
责编:白云
审核:张泽会
- 附件【公示清单20240717.xlsx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