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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央专项项目(自然科学类)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
2024-07-16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定期集中开展中央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科发院组织校外专家对2024年上半年集中提交验收材料的中央专项项目(自然科学类)进行了评审验收,现将验收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(详情见附件)。

公示期为:717日至719日。
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应事实依据进行反映,并注明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
联系方式:02767842040 544820490@qq.com


科学研究发展院

2024717


   责编:白云    审核:张泽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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